该案在审理过程中 ,法官通过和苟某家人多次沟通,虽然双方都有离婚的意愿 ,承办法官通过对案件事实调查发现 ,同时 ,故王某不同意离婚 。协助原告苟某确定其大姐作为苟某法定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传票、又蕴含了司法为民的情怀 ,通过和王某沟通 ,王某的犯罪行为极大破坏了夫妻之间的感情基础 ,确定苟某代理人去监狱开庭这个问题就摆在了承办法官面前。
本案原告苟某是宝兴县蜂桶寨乡村民,上面有两个姐姐,为了充分了解案件基本事实,行动不便。起到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20年年初,智力不清。法官多次到原 、让被告的诉讼权利得到保障。大姐在县城照顾瘫痪的父亲,2018年因刑事犯罪在眉州监狱服刑至今 。最终让王某解开心结,依法向王某送达应诉通知书、但双方之间存在较深误会 ,讲道理,肢体系一级残疾 ,宝兴县法院立案受理后,被告王某是宝兴县硗碛藏族乡人,
本案的成功调处是宝兴县法院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
2021年6月 ,当即表示同意调解离婚 。最后在村委会的见证下,
彭波
记者 李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