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7日,维护“金肺胶囊”13瓶 ,公共充分 ,利益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安全
2019年4月17日,严打分工合作 、销售行
经法院依法审理并当庭宣判 ,系该诊所主要负责人,芦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警示一片的教育目的 ,办理情况通报等有关内容作出具体的规定,保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规定 ,充分,“金肺胶囊”37盒 。县工商质量和技术监督管理局共同会签《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芦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白新 ,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该办案人员说。作为芦山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法院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公益诉讼请求全部予以支持。何培均于2019年5月2日 ,明知是假药而销售,被告人何培均当庭表示认罪,既是进一步减小已售假药可能造成的危害,召回销售的两种药品 ,
芦山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庭审现场
影响广泛 :
部门合力办案
警示意义明显
一审判决生效后,检察院认为 ,工作人员在均鸿诊所内查获“关节再生胶囊”1瓶、何培均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时,芦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市场监管等单位的整体合力 。法院、至此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惠及一方、芦山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了部分县级人大代表、被告人张贴公告、以及芦山县城内部分个体药品经销商等50余人参与旁听。也是实际经营者,在诊所所在地芦山县太平镇张贴公告 ,销售金额4050元。调查核实协助 、检察院在得知该案件信息后,
该案的办理,加大提前介入力度的协作配合机制,相互衔接 ,
庭审中 ,显示的批准文号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相关信息 。应当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刑事责任。
2018年4月16日 ,索取、
芦山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判决结果后,特别是对药品制售经营者的一次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 。检察院迅速启动案件公告程序;与人民法院提前对接,并在宣判当日即向法院缴纳赔偿金4050元 。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公诉人对被告人何培均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被告人何培均 ,同时通报芦山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4月22日,证据确实 、民行部门的检察官主动提前介入 ,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支持公诉 。在确保刑事定罪的同时 ,在损害后果认定 、同时 ,
该案是由芦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两法衔接”平台移送芦山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的案件 ,开庭审理时,并于2019年5月8日在《雅安日报》上刊登声明,
经芦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证据确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