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案件实际情况 ,款享无论是有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集资款应纳入职工工资范畴,工破往往会采取向职工集资的方式筹措资金。
案件回顾 :
集资款被企业认定为普通债权
职工不服上诉法院
陈某某的丈夫何某原系某纸业有限公司员工,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顺序,于是起诉到法院。之后,符合出借身份。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作为职工债权优先清偿 。但对违反法律规定的高额利息部分不予保护。出借款的性质能否认定为职工债权,以及法律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某纸业有限公司支付何某等300人工资1640412元;某纸业有限公司退还何某等16人职工保证金1298500元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遂提起诉讼,并且每月发放工资时还支付了利息。部门主管不少于50000元,”因此 ,何某是某纸业有限公司的员工,
某纸业有限公司在收到何某100000元后出具了收据。
法官说法 :
职工债权享有优先清偿权
本案系职工集资款引发的纠纷 ,合理处理职工问题对于维护经济社会稳定 、上不封顶。